詐騙在台灣會被判多久?一篇看懂《刑法》如何處罰詐欺罪

「他只是騙人轉帳,不是殺人放火,真的會被關嗎?」這是很多人在面對詐騙新聞或遇到實際案件時的第一個反應。但你可能不知道,詐騙在台灣的刑責不輕,不但會留下前科,還可能判刑數年,而且不論是主謀還是協助者,都難以逃避法律責任。

根據《中華民國刑法》第339條規定,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、或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者,構成詐欺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但如果詐騙行為是「聚眾、組織性」、「重複詐騙多人」、「金額重大」、「跨國性」等情節,就有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,依《刑法》第339條之4,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這也是為什麼新聞上常看到「詐團被判七年」、「假投資主嫌遭收押」的原因。

更值得注意的是,不只是詐騙主嫌,**協助犯罪的車手、提供帳戶的人頭、幫忙轉帳的共犯,也會被視為幫助詐欺,適用刑法第30條,處以相同刑度。**很多年輕人以為自己只是跑腿、領錢,結果一審下來被判刑兩年,人生全毀。

那麼,詐騙受害者是否能追回財產?理論上可以提起民事求償,但實務上詐團往往洗錢快速、藏匿地點變動快,就算抓到人,也未必找得回錢。這也就是政府近年積極推動「沒收犯罪所得」制度改革的原因,目的就是讓不法之財回到被害人手中。

面對詐騙,最好的對策永遠是「事前預防」。但若真的受騙,也別怕報案。許多人因為金額小或擔心尷尬而選擇沉默,卻反而讓詐騙集團得寸進尺。無論金額大小,只要對方有意欺騙、你有金錢損失,警方就可以立案,檢方也可以依刑法偵辦。

詐騙不是小事,它既是法律問題,更是社會問題。多一個人提高警覺,就少一個人受害;多一份理解法律的力量,就少一點讓壞人有機可乘的機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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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防詐騙院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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